跨境电商注意了,刷单、虚假交易十部委将重点打击

作者: | 来源:跨境进口老歪 | 2017年05月27日 15:21

近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委决定于5月至11月,

近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委决定于5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加强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微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中违法行为的研判和联合查处。同时,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整治力度。



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决定于5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其中方案重点工作的第四条:


(四)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非法主体网站,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期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以网络服务交易平台和在线旅游市场为重点,加强网络服务交易监管。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在网购退换货等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微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中违法行为的研判和联合查处。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整治力度。


职责分工的第六条:


(六)海关总署。严厉打击跨境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活动,提高对网上侵权假冒线索的挖掘能力,推进海关和企业共治。加大查处跨境电商领域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逃避海关监管违法行为。根据跨境电商特点,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信用管理认证标准。健全跨境电商进出口货物的布控抽查方法技术。


职责分工的第七条:


(七)质检总局。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执法专项行动,以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为重点产品,以 “双十一”为重点时段,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加大对进口商品的质量风险监测。推动电商领域大案要案协查。


此次十部委联合行动进度安排,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2017网络市场监管中开展联合检查、提升监管效能进行动员部署。各地要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网络经营主体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二)集中联合检查阶段(6月-11月中旬)。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协调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要按照具体职责分工,分领域牵头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10月-11月)。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抽调有关人员联合组成若干督查组,对部分地区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督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不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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